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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1-04-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体教职工:

为保障您申请退还2020年个人所得税多缴税款的权利,及时履行补缴2020年个人所得税欠税的纳税义务,请您在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望周知。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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