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学院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指示,现将清明节假日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4月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 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课。
二、假期工作要求:
1、饮食服务中心加强对各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确保饭菜按时、按质供应。
2、公寓服务中心做好宿舍的安全管理及卫生工作。
3、物业服务中心加强水电等重点部位的值班及供应、维修工作。保障校园环境卫生整洁。
4、教室管理中心做好教室、教学设备安全维护管理。
5、医疗保健服务中心做好假期医务值班及紧急突发卫生事件的防范处理工作。
6、放假前集团将对各中心的安全等保障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盲点,杜绝隐患。
三、假期值班安排:(见附件)
后勤集团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