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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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婚育龄妇女教职工办理准生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25 作者: 来源:

根据汉滨区计生局文件精神要求,凡我院已婚育龄女教工需领取“准生证”者,请于怀孕初期及时到育才社区登记办理,同时到学院医务室填写生育卡,如延误办理时间,后果自负,所需证件包括:女方单位证明,双方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育才社区电话:3200675.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请各院系各部门务必将此通知长期保留。

后勤集团医务中心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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