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0人(男性7名,女性3名;其中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人员1名,要求心理学专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热爱辅导员工作,身心健康。
3.全日制统招2017届、2018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必须是四年制公办二本及以上,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研究生就读学校必须具有博士授予权。
4.在校期间专业骨干课程学习成绩必须达到优良,综合成绩应排名本专业前列。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获得各级优秀称号或具有特殊才能,或有助理辅导员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简历要求:个人基本信息完整。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籍贯等内容;联系方式准确。如:手机、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等;教育背景详实。如:求学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从第一学历填起。
二、招聘待遇
硕士研究生实行人事代理,考核合格后可转入正式编制,具体按照安康学院人事代理管理办法执行。
三、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方式
1.硕士研究生简历接收时间截止2018年6月15日。
2.简历投递电子邮箱地址:shuoshizhaop@aku.edu.cn
四、考核程序
1.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心理测试、笔试、面试三个环节。
(1)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实施。
(2)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识结构、基本能力和价值取向。岗位能力笔试范围由人事处发布面试公告时一并发布。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安康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其他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所有证件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3)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告知应聘人员所在学校。
(4)所有招考工作在2018年7月10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内,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康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工作监督
安康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915-3261865联系人:赵老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安康学院人事处
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邮编:725000
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915-3261706
附件:安康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doc
安康学院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