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安康学院教学督导规定》(教字〔2006〕43号)文件精神,请各院系及时进行督导遴选,成立院系教育教学督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院系教学督导遴选原则
1.热爱教学,具有奉献精神,关心院系的改革与发展,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有效掌握教学情况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办事公道,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讲真话;
3.原则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年轻化程度较突出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职称标准);
4.教学督导组成员选聘应覆盖重点专业、重点课程,做到合理布局,科学分布;
5.已被学校聘任的督导不再受聘为院系教学督导;
6.各院系教育教学督导小组由3-5名成员组成,可专职和兼职相结合,可在本院离退休教师中选聘,也可选聘校外专家。选聘的教学督导专家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为宜。
二、院系教学督导职责
各督导小组在院系领导下,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总体安排,独立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1.配合院系的有关教学管理工作,及时反馈教学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
2.负责本院系教师教学工作、教学管理工作、学生学习的质量督导;
3.负责对本院系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提高系列工作的质量督导;
4.协助学校教学督导组落实督导整改意见;
5.按照有关制度对本院系组织的教师评教、学生评教等工作进行督导,并组织或参与有关的评价活动;
6.配合学校督导组组织的各种教学评估督导工作,每学期末向学校督导组提交本院系教学督导工作总结。
三、相关要求
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本院系教育教学督导的遴选工作,并于2012年9月17日前将《安康学院院系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信息表》(纸质版1份)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发电子版至教务处邮箱akujwc@aku.edu.cn。
附件:安康学院院系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信息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安康学院院系教育教学督导组成员信息表
院系(盖章):填报时间:
教学主任签名:院系主任签名:
注:专、兼职情况以及是否为外聘专家在“备注”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