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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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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工作量申报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1-12-1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1、申报时间12月12日-23日,逾期系统锁定。

2、申报依据:【院发2011 70号文件及《安康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方法说明(试行)的通知》教字(201145号。文件自行上学院及教务处网页查询。

3、申报程序:个人确认系统已记工作量→个人补报→教研室审核→院系审核→教务处审核

4、补报内容:1)实习;2)课内实验;3)学年论文;3.实践环节(包括科研训练、必读书目、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等);4.系统漏报、重复计算的工作量;5)教研工作量(仅限于本学期承担有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6课时)

5、要求及注意事项:

1)       仔细阅读文件,领会精神。

2)       按项目,逐项申报。

3)       必须选择开课部门。

4)       文字说明简明扼要,并附相应的计算公式。开课部门一定选择“农学与生命科学院”。

5)       有单独代码的实验课系统已经统计,不需个人申报。课内实验,只补报差额部分:统一公式为:实验工作量差额= 实际完成实验学时数×分组数×循环系数计划实验学时数×(本、专科系数)。实验课一律不区分本专科层次。

6)       系统统计有误的:遗漏的,可补报;多出的,用负数申报法减去,如-50,但必须是英文半角小写状态下输入方有效。

7)       凡承担科研训练、年度论文任务的教师,必须事先由教研室主任提供名单、承担或指导人数,附安排计划表,方可计入。

8)       工作量申报截止时间:20111223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农生院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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