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劳资工作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人社部门、统计部门等劳资信息的统计和报送。
3.负责劳资政策的解释和日常咨询。
4.负责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5.负责各种政策性工资、规范津贴补贴的核算、报批。
6.负责绩效工资的核算和审批。
8.负责核算和发放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博士津贴、各类表彰奖励等人员经费。
9.负责离退休费、生活补贴、护理费的发放和调整工作。
10.负责丧葬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费的审批与发放。
11.负责教职工工资收入、工资档案等相关劳资证明材料的出具。
12.对接上级的岗位、工资管理部门和管理系统。
13.负责复转退伍军人及军烈属的待遇报批。
14.负责办理残疾人就业年检和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
15.负责配合人事科完成相关工作。
16.负责科室特色亮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17.负责人事处办公室内务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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