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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05/27 08:49 作者: 来源: 点击:

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现已开始,请二级学院(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材料和移交时间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有关内容,完成鉴定意见填写和盖章等工作,于610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2.学生学业成绩表。由二级学院负责审定并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后,于615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3.学生学籍卡。由二级学院负责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于615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4.毕业生实习成绩评定表。由教务处负责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于65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5.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由二级学院负责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于620日前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6其它经学校审定认为有必要归档的材料由相关部门负责整理后,及时移交到学生工作部。

二、有关要求和说明

1.请各学院、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所有移交材料均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号为顺序整理,按时移交到学生处(图书馆一楼学生档案室113),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2.为确保毕业生档案及时转出,学生处在学生离校前要完成档案密封,请各学院、相关部门一定要按时移交。因移交时间延迟造成未封入学生档案的材料,由相关学院或部门单独密封并负责发到毕业生手中。

学工部(学生处)

202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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