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规范学生档案管理,请根据《安康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院发[2009]34号),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新生档案的清点、整理、登记与移交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移交时间:从接到通知之日起,截至
2009年
12月
10日
。
2.移交方式:以院系为单位(院系内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号为顺序),统一移交。
3.请认真审核新生档案,据实填写2009级学生入学档案明细表(院系留存,样表在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特别对档案材料不全和同院系同姓名学生的档案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4.整理专升本学生档案时,请将每位学生的材料归集在一起装入一个档案袋。
5.请及时通知没有交入学档案的学生尽快将档案交到该生所在院系。
6.少数高年级学生至今未交入学档案,请各院系负责催收,一并移交。
附:2007级和2008级未入学档案学生名单。
学 生 处
2009
年1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