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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移交2009级新生档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11/02 00:00 作者:xsc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为规范学生档案管理,请根据《安康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院发[2009]34号),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新生档案的清点、整理、登记与移交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移交时间:从接到通知之日起,截至 20091210

2.移交方式:以院系为单位(院系内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号为顺序),统一移交。

3.请认真审核新生档案,据实填写2009级学生入学档案明细表(院系留存,样表在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特别对档案材料不全和同院系同姓名学生的档案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4.整理专升本学生档案时,请将每位学生的材料归集在一起装入一个档案袋。

5.请及时通知没有交入学档案的学生尽快将档案交到该生所在院系。

6.少数高年级学生至今未交入学档案,请各院系负责催收,一并移交。

附:2007级和2008级未入学档案学生名单。

学 生 处

2009 年11 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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