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师:
为及时了解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促进学校的教风和学风建设,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网上评教与评学工作,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评教、评学,辅导员按时组织好学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3年6月3日~2013年6月16日。
二、对象
1.评教对象
凡承担我校本、专科(高职)学生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教师),均为评教对象。
2.评学对象
我校本、专科(高职)所有班级。
三、主体
1.参加评教主体
全校所有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学生;承担本、专科(高职)教学任务的教师;院系领导、教学督导。
2.参加评学主体
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须对所带班级的学风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要求
(一)学生
1.学生对任课教师评价;
2.学生对教材评价。
(二)教师
1.教师对同行评价;
2.教师对班级评价。
(三)领导与督导
1.学校督导须对联系院系教师进行评价;
2.院系督导与领导对本院系教师评价。
五、方式
学生评教采取网上集中评教的方式,具体时间和机房安排见《安康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时间安排表》(附件1)。
六、评教与评学操作指南(见附件2、3)。
七、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成立以院系主任和主管学生工作书记为组长的评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网上评教工作,并安排各班级辅导员担任组织学生集中网上评教工作;要把学生评教纳入正常的教风和学风建设工作中,形成长效的评教工作机制,通过学生参与教师的教学评教,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2.学工部负责组织召开各院系辅导员动员会,增强学生对网上评教的正确认识,确保每一名学生进行网上评教;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协调集中网上评教所需机房和网络运行保障工作;教务处负责网上评教评学前期教务系统维护、数据准备、评价后数据统计、汇总、总结以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3.每位学生根据任课教师的实际授课情况,独立进行认真如实的选择评价,并正确提交。另外,为了便于教师改革课堂教学,请同学们评教时在评教界面下方的建议栏中填写评教评语,要求用语文明、准确。
4.在评教评学工作开始前,各院系教学秘书需确认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已经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仔细检查核对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本学期所开设课程授课学时不足本门课程总学时1/4者,请在本院系申请登记并上报教务处,可不参加本次评教。
5.网上评教中学生要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评教;同行只对本教研室的教师进行评教,不对本院系其他教师进行评教;院系领导要对本院系所有教师进行评教。
6.各院系要通知学生和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评教评学,未按要求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将不能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程考试成绩及选修公选课;未进行网上评教评学的教师将不能登录教务管理系统。
7.各院系如课程或教师有变动,请及时在评教评学前和教务处综合科联系变更(联系电话:0915-3261204),以免影响评教的真实性。
艺术系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