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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安康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年05月24日 11:18 点击:[]

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陕西省“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年”实施方案》(陕教〔2019〕109号),大力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师德,按照《安康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及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19〕57号)要求,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2018年度师德先进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
(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第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册教职工(以参加教育工作时间算起)。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注重校风学风建设,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规划和长效机制健全。严格落实师德考评 “一票否决制”,经常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党政联席会议、直属党支部会议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在开展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积极创新,取得了成效。
3.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4.二级学院领导班子、直属党支部支委团结和谐,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发扬民主,干群关系好,群众威信高,在师德建设方面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管理、教育教学、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5.2017年以来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教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失范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教学事故。
(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增进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关爱学生,立德树人,能够积极投身育人活动,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5.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任务饱满,工作业绩突出。
6.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言行举止文明积极,心理健康。
7.2017年以来师德考评或年度考核不少于1次优秀。
8.2017年以来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失范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教学事故。
9.二级学院教师2017年以来学生评教结果在全校位列前50%。
三、推荐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推荐名额分配及表彰名额核定。
1.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以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申报。师德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推荐上报,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2.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拟表彰1-2个,师德先进个人拟表彰12名左右(按教职工总人数1.5%)。
3. 2017年以来,已获得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不再申报。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推荐。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要在广泛动员,充分酝酿,征求师生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评互评、民主推荐、群众座谈、集体决定的方式推选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由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荐。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安康学院2017-2018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2)、《安康学院2017-2018年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并附事迹材料。
2.专家评审。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按照“规范程序、严格条件、差额推荐、倾斜一线”的原则进行评审。对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对象材料进行集中审查,集体评议,以分类打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筛选出安康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初步人选。
3.学校审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研究审定。
4.公示。对审定的人选在安康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三)材料要求。
1.申报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材料:
(1)《安康学院2017-2018年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两份务请正反印制);
(2)本单位加强师德建设的经验材料(3000字左右);
(3)师德建设规划、方案等;
(4)近五年来本学院、本直属党支部所含部门所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1)(2)(3)电子版发送至273281293@qq.com
2.申报师德先进个人材料:
(1)《安康学院2017-2018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务请正反印制);
(2)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
上述材料(1)(2)电子版发送至273281293@qq.com
四、时间安排
1.5月25日-6月10日,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组织推荐,并报送《安康学院2017-2018年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安康学院2017-2018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及事迹材料。
2.6月11日-21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3.6月24日-27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研究审定。
4.6月28日-30日,学校对审定的人选在安康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5.教师节期间,学校对2017-2018年度师德先进进行表彰宣传(有关表彰会议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积极动员,大力宣传,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要通过宣传和表彰师德先进,使评选活动实现“评一个促一片”的目的,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推荐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自查评估,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社会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三)各二级学院、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办公室(江南校区行政楼103室;电子信箱:273281293@qq.com)。逾期未上报视为放弃。

附件:
1.安康学院2017-2018年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2.安康学院2017-2018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

安康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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